发布单位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沪食药监餐饮〔2014〕9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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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1-14 | 生效日期 | 2014-11-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serobject1ai42421.html |
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上海市互联网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广大公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14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若干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