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2017年第45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 生效日期 | 2017-06-1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 |
备注 |
经质检总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友好协商,已就中国输新新鲜洋葱的植物卫生要求达成一致,符合《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见附件)的中国新鲜洋葱可以向新西兰出口。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