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 发布文号 | 国粮财〔2016〕2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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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12-30 | 生效日期 | 2016-12-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暂无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了《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本地区(企业)信息化规划与《规划》的衔接,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