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总署公告〔2016〕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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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1-14 | 生效日期 | 2016-01-1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其他 |
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6年1月1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355吨,超过2016年5319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因此,自2016年1月1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