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 发布文号 | 食药监科便函〔201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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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0-21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08号)转发你局,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