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3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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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8-12 | 生效日期 | 2014-08-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复函批复 | 专业属性 | 标签标识 |
备注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乐虎维生素功能饮料”与“汤臣倍健R.jpg液体钙软胶囊”标示有关问题处理的请示》(豫食药监法〔2014〕34号)收悉。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零五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3号)中的“三、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具体要求”以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来函提及的“乐虎维生素功能饮料”与“汤臣倍健液体钙软胶囊”按照批准的说明书内容进行标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特此函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