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发布文号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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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7-11 | 生效日期 | 2014-07-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地绿办(中心):
为规范开展2014年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工作,现委托各省绿办组织对辖区内基地进行验收。请各地绿办按照基地验收程序和要求,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限,认真做好基地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基地管理办法,基地创建期最长为2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创建资格。2013年初第十三批创建的基地,有22个未申请验收,5个验收材料未补齐(名单见附件),应于2014年完成验收及材料补充。
二、2014年初第十四批创建的基地,按规定可组织验收(名单见 附件)。条件不成熟的,可向中心申请推迟到明年验收。
三、为保证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对面积50万亩以上的基地,中心将委派专家参与省绿办组织的基地验收。
四、验收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验收申请、自查报告、验收评估表、现场验收照片等验收材料报中心科技标准处审核备案。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