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2014年 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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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5-30 | 生效日期 | 2014-05-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塔格糖、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为新食品原料;同意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DSM17938)用于婴幼儿食品;变更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批准蛹虫草的食用量、质量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增加塔罗油为原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批准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并扩大植物甾烷醇酯使用范围。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