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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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moh.gov.cn/sps/s7890/201306/f0114aa937af49e49ec0b1a20dd477ea.s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沙棘叶、天贝(以大豆为原料经米根霉发酵制成)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委不再受理上述物质新资源食品的申请。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