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农业部 农业部 | 发布文号 | 农质安发[2011] 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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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10-20 | 生效日期 | 2011-10-2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aqsc.agri.gov.cn/zhxx/tztb/201110/t20111027_84106.htm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提高产品认证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质量考评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