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卫生部 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卫办监督发〔20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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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12-30 | 生效日期 | 2011-12-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gov.cn/gzdt/2012-01/17/content_2046786.htm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的要求,为认真贯彻2011年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2012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制订本省(区、市)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通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组织对当地饮用水水质开展一次基线调查,全面掌握水质情况,认真研究部署相关措施,为2012年7月1日按期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好准备。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