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质检食监函〔2009〕4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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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9-07-14 | 生效日期 | 2009-07-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暂无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据有关专家反映,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蔬菜水果中的混合农药残留问题严重。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将受到污染的蔬菜、水果用于蔬菜、水果制品,要进一步加强对蔬菜、水果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督促蔬菜、水果制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原料把关记录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做好原料采购进厂的把关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蔬菜、水果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好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省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蔬菜、水果制品中农药残留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向当地政府报告,通报农业、卫生部门,并抄报总局。
四、开展生产企业农药残留监测监管要重点关注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等高毒农药品种。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