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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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17-06-23 |
颁发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标准介绍
GB 5009.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代替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4.8 溶剂残留测定”,GB/T 5009.117-2003 食用豆粕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6 溶剂残留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用粕类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用粕类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 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