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名称: | 公司详细地址(邮编): 公司人数: |
组织原名: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公司联系人: |
组织性质代码 (01=政府机关 02=事业单位 03=社会团体 04=企业组织 0401--有限责任公司 0402--股份有限公司 0403--股份合作制企业 0404--全民所有制企业 0405--集体所有制企业 0406--合伙企业 0407--个人独资企业 05=其他组织) | 联系电话/传真: |
组织注册资本(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金证明为准;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金证明为准; 企业组织--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金证明为准 注:政府机关,其他组织此项空) | 电子邮箱: |
组织员工数: | 公司网址: |
□是否是第一次申请 申请类别: □ 1.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GAP认证 □一级认证 □二级认证 □ 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申请GAP认证 □一级认证 □二级认证 |
种植场所的地貌状况为: □丘陵 □山地 □ 平原 |
种植场地之间为: □ 分散 □集中 |
□ 注册产品是否出口或仅内销: □出口 □内销 □如为外销,预期或已输出国家为: □目前所用的商标: |
是否申请附加服务: □ 预先视察:在第一次检测前,将会为您发现不足之处 □ 样本和残留分析,请注明需要分析的作物的数量 |
在表中填写需要认证的产品。如果需要认证的产品与以前获证产品有所不同,请注明何种产品有何改变
产品名称
| 种类
| 面积(亩) | 产品是否经过加工(如果是,请在3、4中也注明) | 产品出口国家 | 何种产品有何改变 |
在您的农场是否有其他的作物,但您并不想对其进行认证,如果有,请在下面的表格中注明。(在农场中如果存在相似的品种,其中有一个品种被注册检测,也就意味着另一个相似的品种也必须接受检测)。
作物名称
| 种类
| 面积(亩) | 产品是否经过加工(如果是,请在3、4中也注明) | 何种产品 有何改变 |
2.生产活动
请将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活动填写在下面的表格中,如果和以前有所不同,请在最后一栏注明(生产活动指种植及其后续过程)
生产活动 | 地址 | 操作人员姓名 | 产品 | 面积(亩) | 何种产品有何改变 |
请将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活动填写在下面的表格中。如果您是以团体为单位申请的,请标明行政管理机构。在“被操作的产品” 栏中,请注明所有被操作的产品,不仅是申请认证的产品,也要包括没有申请认证的产品。请在最后一栏中注明,何种产品有何改变。
操作车间 | 地址
| 加工操作(例如:储存,清洗,包装等) | 被操作的产品 | 何种产品 有何改变 |
4.承包商
您的一些生产、加工活动是否是由承包商完成得?如果有,请在表中注明。
承包商姓名 | 地址 | 承包商所作的活动 | 被操作的产品 | 何种产品有何改变 |
5.你的产品是否注册过,并接受过其它认证机构的检测和认证?(如果有,请在表中注明
认证机构名称 | |
先前的注册号 | |
没有继续选择这个认证机构的原因 |
6.公开信息声明
我同意以下面任何一种方式公开有关我们生产活动的信息
对公众公开单个农户/团体资料:注册号、组织形式、产品出产国家、作物名称、所作的认证的名称(水果和蔬菜、综合农场)、版本、认证机构、检测时间、和认证有效期。 | |
只对GAP成员公开单个农户/组织的资料:公司名称、地址、贸易伙伴名称、电子邮件。 | |
对非GAP成员公开单个农户/组织的资料:种植面积、监测人员姓名 |
□在加工厂进行加工的只是申请GAP注册的产品 □在加工厂进行加工的不只是申请GAP注册的产品 □没有加工厂所(例如:储存间,清洗间,包装间等) | |
产品可能销售或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的声明 | |
产品符合产品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和产品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申请认证产品相适用的最大农药残留量MRL法规) | |
承诺遵守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所包含的要求 |
组织名称(加盖公章) |
法人代表 |
在公司中的职位 |
签名&日期 |
申请方在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同时,还应向CCIC提交以下资料:
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受检查方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明,以及土壤栽培图;
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证明材料、与农业生产者签定的合作协议或声明,以及土壤栽培图;
工艺流程图;
厂区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