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l353-1999 | 玉米 |
LB/T 5009.11 一1996 |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12 一l996 |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
GE/T 5009.15 一1996 |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17 -1996 |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18 一l996 |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19 -1996 |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20 -l996 |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22 -1996 | 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36 -1996 |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GB 5491-1985 |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
CB 7718-1994 |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
GB/T 8613-1999 | 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 |
GB/T 17890-1999 | 饲料用玉米 |
NY/T 391-2000 |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
NY/T 393-2000 |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3。
4 分类
按工业用粮的分类方法,将玉米分为三类:食用玉米、淀粉发酵业用玉米和饲料用玉米。
5 要求
5.1 产地环境质量
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5.2 原料要求
原料必须是按照绿色食品玉米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生产的玉米。
5.3 玉米质量要求
5.3.1食用玉米:各项指标应符合GBl353中一等玉米的质量要求。
5.3.2 淀粉发酵业用玉米:各项指标应符合GB/T 8613中一等玉米的质量要求。
5.3.3饲料用玉米:
各项指标应符合GB/T 17890中一等玉米的质量要求。
5.4 卫生要求
各类玉米的卫生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玉米的卫生要求
磷化物[以 PH2计],mg/kg | 不得检出 |
氰化物[以 HCN计],mg/kg | 不得检出 |
氯化苦,m+g/kg | 不得检出 |
二硫化碳 [以 CS2计],mg/kg | 不得检出 |
敌敌畏,mg/kg | ≤0.05 |
乐果,mg/kg | ≤0.02 |
马拉硫磷,mg/kg | ≤1.5 |
对硫磷,mg/kg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mg/kg | 不得检出 |
杀螟硫磷,mg/kg | ≤1.0 |
倍硫磷,mg/kg | 不得检出 |
六六六,mg/kg | ≤0.05 |
滴滴涕,mg/kg | ≤0.05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10 |
砷[以 As计],mg/kg | ≤0.4 |
汞(以 Hg计),mg/kg | ≤0.01 |
铅(以pd计),mg/kg | ≤0.2 |
镉(以 Cd计),mg/kg | ≤0.1 |
氟(以 F计),mg/kg | ≤1.0 |
注: 其他农药使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
6试验方法
6.1 磷化物、氰化物、氯化苦、二硫化碳按GB/T 5009.36执行.
6.2 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碘、对硫磷、甲拌磷、杀赡硫磷、倍硫磷按G5/T 5009.20执行。
6.3 六六六、滴满涕按GB/T 5009.19执行。
6.4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执行。
6.5 砷按GB/T 5009.11执行.
6.6 汞按GB/T 5009.17执行。
6.7 铅按0B/T 5009.12执行.
6.8 镉按GB/T 5009.15执行。
6.9 氟按GB/T 5009.18执行。
7检验规则
7.1 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播种期生产的玉米,经收获、加工、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同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例行检验,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7.2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按GB 5491执行。
7.3 交收检验
7.3.1 交收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的全部项目。
7.3.2 判定规则:受检样品的质量指标必须全部合格,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3.3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7.2规定重新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终检验结果。
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例行检验。
7.4.2 型式检验时间: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或在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
7.4.3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检测项目包括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的全部项目,卫生项目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允许理化指标中一项指标轻微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
8.1 标志
绿色食品玉米的包装上应有醒目的绿色食品标志,包装标志的标注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8.2 标签
绿色食品玉米标签设计及内容必须符合GB 7718标准的规定。
8.3 包装
绿色食品玉米可采用洁净的袋具和其他适用于食品的包装容器,如麻袋、编织袋等。规格可以根据生产和市场的实际需要而定,包装的材质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必须牢固、清洁、干燥并无不良气味,不得破损和泄漏。
9 贮存和运输
9.1 贮存
绿色食品玉米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鼠害、毒害和虫害的成品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有腐蚀性的其他物质混合存放。
9.2 运输
在绿色食品玉米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必须保证清洁、干燥,无毒无害,并有防雨设施,不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的货物混装运输。
附加说明
为了判定绿色盒品玉米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佳木斯)。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满生、孙兰金、李阳、牛朝红、杨梅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