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的通告,共抽查168家销售单位,抽取419组商品进行检验,其中合格304组,不合格115组。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8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等地州市流通领域的小家电(空气净化器、液体加热器、电热水器、净水器、电烤箱、电磁炉、电饼铛、电吹风)、休闲(运动)服装、儿童服装、成人皮鞋、儿童鞋、床上用品四件套、被子、制动液、润滑油、行车记录仪、木地板(包含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涂料(内外墙)、管材、电线电缆、瓷砖、壁纸、胶粘剂等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其中,小家电类共检出11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和接地措施等。
休闲(运动)服装类共检出5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纤维含量。
儿童服装类共检出8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pH值、绳带要求和纤维含量。
成人皮鞋类共检出10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儿童鞋类共检出9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
床上用品四件套、被子类共检出12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断裂强力和纤维含量。
润滑油类共检出3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低温动力黏度和低温泵送黏度。
行车记录仪类共检出11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与说明、骚扰功率。
木地板类共检出2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表面耐磨和静曲强度。
涂料类共检出2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游离甲醛。
管材类共检出20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和抗压性能。
电线电缆类共检出18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点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及伸长率等。
胶粘剂类共检出1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二氯甲烷含量。
开关插座类共检出3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尺寸检查。
通告指出,为确保消费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根据抽查检验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销售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