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小作坊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第一版)》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认真填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反馈表(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第二版)》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c@gxfd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邮政编码:530029,联系电话:0771-5828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