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计量环境,2019年一季度,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对全省流通领域销售的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样检验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在全省范围内共抽查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3类定量包装商品1811批次,其中在实体店购样1681批次,电商平台购样130批次,共涉及生产企业1218家。按抽查商品类别分,其中抽查大米602批次(实体店购样559批次,电商平台购样43批次),罐头食品609批次(实体店购样563批次,电商平台购样46批次),干货制品600批(实体店购样559批次,电商平台购样41批次)。
本次抽查的1811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1632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90.1%,净含量检验合格1414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为78.1%。
二、抽查结果统计
本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依据JJF201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检查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两个项目指标。本次抽查的罐头食品定量包装计量只计算商品除皮重的所有内容物净含量。
(一)大米抽查结果统计。
1.总体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大米602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519批次,合格率为86.2%;净含量检验合格389批次,合格率为64.6%。其中,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合格348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而检验合格4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而检验不合格171批次,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不合格42批次。
2.按样品来源统计。本次抽查的大米来源主要是全省13个地级市的商超实体店和29家电商平台。
表1:不同样品来源的大米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来源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电商平台 43 37 33 86% 76.7% 实体店 559 482 356 86.2% 63.7% 合 计 602 519 389 86.2% 64.6%
3.按样品规格统计。本次抽查的大米共计4种规格。
表2:不同规格的大米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分类(标注净含量A)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A≤1kg 47 42 44 89.4% 93.6% 1kg<A≤5kg 295 254 221 86.1% 74.9% 5kg<A≤10kg 257 220 123 85.6% 47.9% 10kg<A 3 3 1 100% 33.3% 合 计 602 519 389 86.2% 64.6%
(二)罐头食品抽查结果统计。
1.总体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罐头食品609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549批次,合格率90.1%;净含量检验合格524批次,合格率为86%。其中,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合格486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而检验合格38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而检验不合格63批次,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不合格22批次。
2.按样品来源统计。本次抽查的罐头食品来源主要是全省13个地级市的商超实体店和31家电商平台。
表3:不同样品来源的罐头食品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来源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电商平台 46 40 41 87% 89.1% 实体店 563 509 483 90.4% 86.3% 合 计 609 549 524 90.1% 86%
3.按样品类别统计。本次抽查的罐头食品分为肉制品、水果和调味品。
表4:不同类别的罐头食品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分类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肉制品罐头
98
94
86
95.9%
87.8%
水果罐头
176
152
155
86.4%
88.1%
调味品罐头
335
303
283
90.4%
84.5%
合 计
609
549
524
90.1%
86%
(三)干货制品抽查结果统计。
1.总体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干货制品60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564批次,合格率94%;净含量检验合格501批次,合格率为83.5%。其中,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合格478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而检验合格23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而检验不合格86批次,净含量标注和检验都不合格13批次。
2.按样品来源统计。本次抽查的干货制品来源主要是全省13个地级市的商超实体店和29家电商平台。
表5:不同样品来源的干货制品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来源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电商平台
41
30
32
73.2%
78%
实体店
559
534
469
95.5%
83.9%
合 计
600
564
501
94%
83.5%
3.按样品类别统计。本次抽查的干货制品分为菌菇、海产品和食药材。
表6:不同类别的干货制品抽查结果统计表
样品分类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检验
菌菇干货
125
119
110
95.2%
88%
海产品干货
188
174
154
92.6%
81.9%
食药材干货
287
271
237
94.4%
82.6%
合 计
600
564
501
94%
83.5%
三、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是由省内3家计量技术机构共同完成,抽检的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基本覆盖了省内销售市场,抽查结果基本反映了我省市场销售的3类商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情况。
(一)净含量标注及检验情况。
1.本次抽查的净含量标注总体合格率为90.1%,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分别为86.2%、90.1%和94%。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标注字符高度不合格,少部分是标识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标注。
2.本次抽查的净含量检验总体合格率为78.1%,大米、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分别为64.6%、86%和83.5%。大米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相对较低。
(二)三类定量包装商品抽查结果分析对比。
罐头食品和干货制品的总体情况好于大米,电商平台和实体店的大米和罐头食品的净含量合格率接近,干货制品在电商平台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和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均小于实体店。
1.大米。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抽取的样品多集中在1kg(不含)—10kg之间,10kg(不含)以上的大米,超市一般会将其进行拆袋散称销售。小于标注净含量1kg的大米定量包装情况较好,标注净含量5kg(不含)以上的大米净含量检验合格率比较低。
2.罐头食品。本次抽查罐头食品包括肉制品罐头、水果罐头和调味品罐头,水果罐头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偏低,调味品罐头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偏低。
3.干货制品。本次抽查干货制品包括菌菇干货、海产品干货和食药材干货,三类干货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接近,海产品干货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偏低。
四、消费建议
(一)购买大型零售企业商品。从不同实体店的抽检情况对比来看,大型超市供货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较高,部分小型个体超市供货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较低。大型零售企业在进货过程中一般会安排专人,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按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抽查、自检,能有效避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缺少的情况。
(二)关注产品净含量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在商品外包装显著位置寻找是否有净含量标识,净含量标识应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构成,标注字符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鼓励购买知名品牌产品。知名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一般具有完善的企业内部计量、质量控制体系,且其生产企业内部灌装设备精密度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率能达到较高水平,因而同批产品的净含量重复性较好,大多能保证净含量在允差范围内。而部分小型生产企业或者作坊灌装设备简陋,甚至手工灌装,容易导致商品净含量不足。
五、有关要求
(一)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情况,涉及本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理,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涉及省外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企业信息将及时移送所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二)推广和规范C标志使用。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引导消费者关心关注C标志。推动相关行业广泛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计量监督,为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通过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计量违法行为。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大米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各地要加强对大米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适时组织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