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冷冻饮品、酒类、糕点、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0大类共88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