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清远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蜂蜜、食用菌制品、固体饮料、其他酒、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原料乳、乳制品等10类食品14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39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茶叶及其相关制品81批次、蜂蜜1批次、食用菌制品1批次、固体饮料3批次、其他酒1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原料乳8批次、乳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33批次,31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兴丰米厂2019年4月24日生产的商标为裕兴丰的15kg/包五星丝苗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盛达粮食加工厂2019年4月24日生产的15kg/包五星丝苗米(籼米)黄粒米不符合要求。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