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制品2大类食品共1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茶叶及其制品92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吴国富海产品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吴国富海产品摊销售的花蛤,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儋州西联南珠农贸市场赵壮娇鱼摊销售的黄塘鲺,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东方市第三市场王慧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东方市第三市场符兰英菜类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