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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5 15:08:19 来源:互联网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福建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简称“三品一标”),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1〕1号)要求,我厅制定《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统筹协调、多方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相应成立协调指导组,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实施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紧盯目标任务。围绕我省特色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要求,到“十四五”末,育种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发掘一批优质种质资源,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30个,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农业新品种200个,建设良种繁育基地30万亩以上;全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个,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200个以上,新评选区域公用品牌50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100个以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30个以上,“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品牌价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三、把握原则标准。坚持绿色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循环利用,培育绿色优质品牌。坚持质量效益,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全程质量监管,做优质量、打响品牌,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升农业发展整体效益。坚持创新驱动,统筹推进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服务等各领域创新发展,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造积极性,推动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成果,改造提升特色产业,增强农业产业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地向农业产业汇聚,生产更多更好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

 

  四、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考核,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列入对各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产业优惠政策直接挂钩。培育主体,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相关配套政策,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项目资金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实施区域倾斜;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创新技术,创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组建科技创新与推广专家团队开展协同攻关、技术集成和熟化配套,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执法,推进农业与公安、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的横向执法联动,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相关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使用禁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广泛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关注度,营造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示范推广,大力培育各地农业绿色发展的典型样板,推广鲜活经验,打造福建模式。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4日

 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十四五”主要目标

主要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

1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发掘一批优质种质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30个。

1.全面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收尾工作、启动实施我省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全省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

2.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农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等种质资源库(场、区、圃)30个。

3.以科研院所为依托,对现有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开展鉴定评价,发掘创制优质种质资源和育种新材料。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2

开展品种创新

选育具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农业新品种200个。

1.持续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开展育种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优质绿色水稻、特色果蔬、食用菌、高产蛋鸭等育种,选育具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农业新品种。

2.强化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支持白羽肉鸡育种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3

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建设良种繁育基地30万亩以上,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98%以上。

1.支持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提升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建设水平。

2.扶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

3.加快蔬菜、茶树、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提升种苗设施化水平。

4.建设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原种场、重点扩繁场。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

4

推广优良品种

推广一批优良品种。

示范推广一批优质绿色水稻、优质专用“两薯”、特色鲜食玉米、特色优异蔬菜、设施茄果类蔬菜、特色优质水果、特色食用菌等品种,推广一批禽类、生猪等畜禽良种。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5

集成推广技术模式

集成创新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模式。

1.建设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引进和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粮食生产、果菜茶菌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的新机具新技术,并优先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2.大力推广侧深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重点在果园、茶园推广浅埋滴灌、高挂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在钢架大棚、数控连栋温室推广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灌水、施肥和喷药三位一体。

3.征集农产品加工成果和需求,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适用技术。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土肥总站、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农机推广总站

6

净化农业产地环境

加强耕地安全利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1.制定完善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方案,推广“酸化改良剂+有机肥(绿肥)”等技术模式,提高土壤肥力,缓解土壤酸化,提高土壤质量。

2.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例行监测,对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实施协同监测,实时掌握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

3.实施耕地土壤分类管控,对受污染耕地持续采取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

4.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逐步建立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推动农药生产者落实绿色减量包装要求,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植保植检总站、生态能源总站、土肥总站

7

推广绿色投入品

到2025年全省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以上;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以上。

1.支持推广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绿色投入品,加大扶持配方肥、缓(控)释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力度。

2.开展水稻、茶叶、蔬菜、果树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动化学农药替代和农药减量增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和先进施药技术。

3.开展科学用药培训和农户用药监测,提升全省施药用药水平。

植保植检总站、土肥总站

8

推进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应用

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推进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推广应用

宣传推广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畜牧兽医处、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三、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9

培育知名品牌

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200个以上。

1.建立农业品牌标准,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

2.开展“三品一标”培育行动,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每年新培育240个以上。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0

加强品牌管理

新评选区域公用品牌50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100个以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30个以上。

组织开展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创建一批行业领先、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创建带动品质提升、产业发展、企业壮大。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1

促进品牌营销

“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品牌价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1.挖掘和丰富品牌内涵,培育品牌文化,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利用农交会等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商等平台促进品牌营销。

2.提升品牌宣传,制播“福字号”农产品品牌电视宣传片,设立高速公路广告牌,通过新媒体推送我省品牌农业宣传报道,整体宣传“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品牌,提高“福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和竞争力。

市场与信息化处、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

12

推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每年遴选推荐25个农业地方标准;全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个。

1.推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重点内容,制修订一批农业领域地方标准。

2.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推进标准跟踪评价,推动标准进村入企、落地到田。

3.加快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创建指导,及时考核认定,带动引领提升农业按标生产水平。

4.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一批标准化带动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

5.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创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1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

1.全面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第二批新增30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推荐永安市等7个县(市、区)申报第三批全国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强化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推动家庭农场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3.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0家。

4.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规范化发展,带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政策与改革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14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培育一批多元化专业化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

1.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推进服务主体信用制度、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2.强化托管服务合同监管,围绕粮食和果树、茶叶、蔬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生产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打造一批丘陵地区及特色产业农业生产托管样板,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20万亩次以上。

3.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试点创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向小农户提供农资代购、农机作业、机具推广、培训指导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15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

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1.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建设项目,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完善净化、预冷、分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

2.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畜禽产品、茶叶、食用菌精深加工项目提升项目,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

市场与信息化处、畜牧兽医处、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16

重点区域先行示范

在重点区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

1.在漳州、南平、永泰3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福安、仙游等8个省级先行区,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逐步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制度。

2.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典型示范。

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生态能源总站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17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全省每年快检主要农产品样品和牲畜尿样100万个(份)以上,定量检测样品数量达1.25批次/千人。

1.推进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推行“双随机”“四快速”抽检规范,有效提高监测覆盖面和实效性。

2.组织开展“瘦肉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质量抽检;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双随机”检查。

3.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8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加快推动《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制订工作。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重点抽查频次,及时梳理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3.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指导培训,严格落实“五查”“四挂钩”机制,不断提升主体入驻率、记录建档率、信息上传率、赋码出证率。

4.建立养殖安全承诺和出栏保证制度。

法规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19

严格执法办案

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1.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执法检查。

2.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和案件督查督办机制,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

3.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部门联合和区域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多办案、办大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

20

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

打造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1.加快发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做好改革过渡期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

2.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审核流程和技术规范。

3.规范标志使用,推行颁证面谈和质量风险防控约谈制度,加强相关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稳步扩大认证规模,严格淘汰退出机制。

4.打造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1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推动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发展与保护工程。

1.围绕“基础条件建设、品牌宣传营销和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实施地标工程保护。

2.从“标准化生产加工、品牌化宣传推介、特色化禀赋挖掘、融合化三产发展、组织化管理运作、信息化全面展示”六化引领打造精品工程。

3.充分挖掘展现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定的地域、特有的品质、特殊的工艺、特色的文化,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影响力。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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