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4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水产品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分别为:琼海长坡黄清翠鱼摊位销售的灯光鱼,定安定城天安百货塔岭分店销售的金线鱼(冰),临高江南市场许不四摊位销售的泥猛鱼,定安定城天安百货塔岭分店销售的灯光鱼。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动物性食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另外,还有2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包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海口名门店销售的豆角,克百威超标;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甲基异柳磷超标。
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禁止在蔬菜、果树、茶树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克百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豆角中克百威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甲基异柳磷属于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禁止在蔬菜、果树、茶树和中草药材上使用甲基异柳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豆角中甲基异柳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若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2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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