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对天津市蓟县印象北大荒饭店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GM0918026),涉及蓟州区1家经营主体。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告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检验,天津市蓟县印象北大荒饭店2018年9月19日加工经营的家乡烧排骨(自制)。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2日向天津市蓟县印象北大荒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现场查明,天津市蓟县印象北大荒饭店于2018年9月19日加工经营家乡烧排骨1公斤,全部用于抽样,未对外销售。
由于制作的食品全部用于抽检,未对外销售,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