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新化县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期,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15批次,经检验,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畜禽肉及副产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品8批次,水果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新化县游家镇东岭中学经营的牛肉,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恶唑酮)检出值为32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已责令食品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查处情况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