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益阳7月9日电 夫妻俩见利忘法,在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由丈夫负责收购野鸡、斑鸠、野兔、竹鼠、蛇类等野生动物,妻子负责记账、销售和付款,联手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金额累计达84万余元。7月8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龚某进、周某枝。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朱家铺镇农民龚某进和周某枝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30日案发时,在常德汉寿县朱家铺镇其居住的家中,从熟人周某、周某某(均另案处理)手中长期大量非法收购各种野鸡、斑鸠、野兔、竹鼠、蛇类等野生动物,并由龚某进负责将收购的野生动物通过长途客车以拖运的方式销售给桃江县李某某、郭某某(均另案处理)。而其妻子周某枝负责记载销售记录等情况,并用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或者用现金兑付等方式与被销售人结算货款。
在2014年6月4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龚某进、周某枝夫妇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常德市至桃江县途经龚某进夫妇居住地公路边从常德市至桃江县的客运班车,以托运的方式将野鸡、斑鸠、野兔、竹鼠、蛇类等野生动物非法销售给桃江开“野味餐具”的李某某、郭某某,共计1065次,总经额达841446元。
2019年6月1日,桃江县森林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赴汉寿县朱家铺镇龚子进家中现场查获黄鼬死体1只、野鸡3只、中华竹鼠1只、眼睛蛇1条、王锦蛇5条、乌梢蛇与黑眉锦蛇共计305.82千克,经桃江县林业局森林保护工程师鉴定,所查获的野生动物均为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同时,2018年下半年,龚某进、周某枝夫妇将非法收购来的5只猫头鹰[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中,属鴞形目(所有种),学名为STRIGIFORMS,保护级别为二级]进行包装好后,由龚某进将猫头鹰运送给“野味餐馆”饭店的李某某、郭某某(均另案处理),其中以180元一只的价格销售给李某某3只猫头鹰,以70元一只的价格销售给郭某某2只猫头鹰。
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龚某进、周某枝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对二人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