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42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5类食品25批次样品。其中,酒类9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7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5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五河县临北乡涌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5,7,11,9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五河县临北乡涌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涌泉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7,5,4,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五河县冰莹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8,7,3,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五河县荷露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5,13,16,8,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蚌埠市淮洪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7,6,3,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