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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食用野蘑菇 祖孙俩中毒住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13:08:37 来源:互联网

  6月16日,李女士在野外采回了蘑菇,和孙子一起食用,结果均中毒入院。如今,李女士仍在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接受治疗。眼下正是野蘑菇生长旺季,也是毒蘑菇中毒事件高发期。协和医院急诊科项靖楠医生提醒,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野蘑菇。


  事件


  食用野蘑菇祖孙俩中毒住院

  李女士是莆田人,今年55岁。6月16日,她在野外采回了一些白色的蘑菇,炒了后和10岁的孙子一起吃。没过多久,她和孙子都出现了不适症状:阵发性腹痛、恶心、呕吐。随后,两人到当地卫生院就诊,症状没有缓解,还出现了不排小便的情况。于是,两人来到涵江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毒蘑菇中毒,建议赶紧转送福州的大医院。

  6月18日,李女士和孙子被送到了协和医院急诊科,抽血检查显示,两人都出现了肝肾功能异常。其中,李女士病情较重,转氨酶是正常标准的10倍左右,肌酐是正常标准的三四倍。于是,两人被送到了重症医学科。李女士的孙子经过四五次血液净化治疗,情况逐渐好转,住院10天左右便出院了。李女士由于年龄大,肾脏基础功能差,毒蘑菇吃得较多,从18日入院起,一直在接受血液净化治疗。

  “只要机器一停,肌酐指标就复升。”项靖楠介绍,所幸在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下,李女士目前生命体征基本平稳,近日各项指标开始趋于稳定。


  提醒


  不要拿生命去“试吃”野蘑菇

  项靖楠介绍,食用毒蘑菇中毒后,患者可表现为急性肝损伤型、急性肾衰竭型、神经精神型、急性胃肠炎型等症状。“误食神经精神型毒性毒蘑菇,患者会出现视幻,眼前有各种色彩在天上飘;胃肠炎型轻度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等,重度中毒患者可能发生休克、昏迷,或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衰竭症状;肝肾损害型初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1~2天后中毒症状消失,进入假愈期,而间隔1~3天后,病情会突然恶化,患者大多有肝、脑、心、肾等多脏器损害的表现。”她提醒,每年医院都会接收一些毒蘑菇中毒者,夏秋人数增加。

  她表示,鲜艳的野蘑菇不一定有毒,“长相普通”的野蘑菇也不一定无毒,为安全起见,大家最好不要食用野蘑菇。不要相信高温烹饪会让毒素消失的说法,毒蘑菇毒素毒性稳定且耐热,一般烹饪方法根本无法破坏;也不要轻信并采用民间银针试毒的方法来判断蘑菇是否有毒,蘑菇毒素多为生物碱,不会与银器发生化学反应。一旦食用野蘑菇后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眼黄、幻觉、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医,越早越好,就医时最好带上吃剩的野蘑菇。

  背景


  蘑菇中毒致死“第一凶手”是它

  省疾控中心前一阵子发布提醒,我省全年各个月份都有人因食用毒蘑菇中毒,其中每年6~9月份为中毒高发季节,近三年我省平均每年发生蘑菇中毒事故近百起。

  据介绍,2018年9月上旬,省疾控中心理化科、毒理科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调查了闽北地区邵武、建瓯的部分野生蘑菇,鉴别出14种有毒蘑菇,其中包括鹅膏菌、亚稀褶黑菇等剧毒种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亚稀褶黑菇是我省近三年蘑菇中毒致死的“第一凶手”,误食者表现为横纹肌溶解等症状,如不第一时间接受洗胃等治疗排除毒素,患者容易死亡。

  我省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 2018年,我省累计发生200多起蘑菇中毒事故,导致500多人中毒,数人中毒身亡。由于蘑菇中毒漏报率较高,因此实际中毒事故起数和患者人数可能远不止这些。全省各地区都有蘑菇中毒事故发生,南平、三明和龙岩等闽北、闽西地区为主要发生地。因此,为了安全,最好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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