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茗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花溪分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开胃水豆豉,因其大肠菌群超标而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日前,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前不久,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次食品抽检。监测显示,由贵州黔茗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花溪分公司生产的开胃水豆豉,两批次样品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其生产日期分别为2月26日、3月11日,规格分别为210g/瓶、610g/瓶,均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该局根据该公司的生产记录和销货清单,查实2月26日生产了开胃水豆豉480瓶,全部销售完毕,获违法所得1200元。3月11日生产了240瓶,获违法所得1300元。
经核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员工未严格按消毒规程对自身、生产场所进行消毒;生产时,瓶子在清洗干净后通过紫外线灭菌,然后自然风干,瓶子消毒不够彻底。
与此同时,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500元,并处行政罚款1万元。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严格按消毒规程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管控。完善对工作人员、消毒设施管理,加强对生产场所的消杀灭工作。添置消毒设备,对产品所用瓶子、瓶盖进行二次消毒灭菌。增加生产工序,对产品成品也进行高温杀菌,确保产品合格。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做到每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