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要求,强化临期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临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规定集中陈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食品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如实标示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日期标示;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严禁采购经营渠道不明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篡改日期以次充好;严格督促电商平台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对入驻食品经营者的审查核验、信息报送、信息保存、检查监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主体责任,指导其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2168人次;检查网络销售临期食品148户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2759户次。
二是严格督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反食品浪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等要求,督促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和集中陈列出售。其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临期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一次拉网排查,严格规范临期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风险点45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排除,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三是严格抽检监测,确保食品安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分析研判,对临期食品销售的区域场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监督抽检临期食品17批次,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核查处置。
四是严格执法行为,打击违法违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开展日常检查、监督抽查等工作,发现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规定分类陈列、销售假冒伪劣、抽检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严格处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含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抽检不合格等)45件,案值0.45583万元,罚没款15.6277万元,有效地打击了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规定集中陈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