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发布文号 | 农质安发[2015]11号 |
---|---|---|---|
发布日期 | 2015-10-23 | 生效日期 | 2016-01-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修订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等2个制度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等3个格式样本,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做好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
在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邮件:dbch@agri.gov.cn。
附件: 1.《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
2.《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
4.《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
5.《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