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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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2011-06-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暂无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第16号公告,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云峰
电 话:0108833087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2011年6月发布和实施的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