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现将2019年第4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酒类43批次、糕点52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调味品9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饮料2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食用植物油7批次、豆制品38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膨化食品1批次、肉制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69批次、饼干2批次、液体乳178批次(其中巴氏杀菌乳59批次、调制乳26批次、发酵乳88批次、灭菌乳5批次)及原料乳42批次、乳粉3批次。共抽检样品503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象山海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田黄泥螺(250克/瓶、生产日期20180906),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