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现将2019年第3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酒类1批次、糕点7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调味品1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饮料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食用植物油3批次、液体乳104批次(其中巴氏杀菌乳38批次、调制乳15批次、发酵乳51批次)及原料乳31批次。共抽检样品17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宁波高新区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威夷果(210g/袋、生产日期20190118),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宁波郭巨海婆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对虾干(250g/袋、生产日期20190121),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