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8号),涉及我辖区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6号富德海鲜批发交易市场农贸摊15号(经营者:林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3月21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中心对林著经营的芹菜(购进日期:2019-3-19)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19016337),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4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摊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芹菜4kg,其中,抽检1.9kg,销售2.1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延长线广西南宁市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K栋238号铺面(经营者:粟阳春)销售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3月21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中心对粟阳春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19-3-20)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19016344),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4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摊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沃柑150kg,其中,抽检2.6kg,销售47.4kg,销毁100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