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号),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京东梅品味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齐发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GC18000000004033540
样品名称
老婆梅
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齐发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被抽样单位
京东梅品味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
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
检验机构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核实,广西齐发果园食品有限公司未生产过“老婆梅”产品,系被抽样单位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泰县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认可广西齐发果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假冒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