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成果,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酒类、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和调味品等风险较大的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假冒伪劣、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生产单位集中整治。
二是开展农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进口冷链食品、散装熟食、食盐、饮料、调味品、乳制品、地方特色食品及妇女儿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推进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规范为重点环节,严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备、核酸检测、消毒、附码等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严查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严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管理缺失行为;严查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缺失行为等。
三是开展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校园周边、养老机构、景区农家乐等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为重点单位,以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治理超范围经营、冷藏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行为。
四是开展农村特殊食品集中整治行为。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 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超市、网络电商、食杂店、药店等为重点对象,持续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五是突出重点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六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