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显示,海南金槟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槟榔酒(露酒)酒精度标示值与实测值不符,被海口市食药监局罚款5000元。
据了解,9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南仁联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槟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槟榔酒(露酒)(净含量:125mL/瓶,生产日期:2016-01-06)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抽样检验报告显示该产品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27588-2011《露酒》及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10月10日,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经查,海南金槟榔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停止生产,已无法查找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生产资料。根据现有证据,海南金槟榔实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的48瓶金槟榔酒(露酒)销售给了海南仁联经贸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2.5元/瓶,成本价为1.5元/瓶,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48元。
据介绍,海南金槟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槟榔酒(露酒)酒精度标示值与实测值不符,海口市食药监局已对该公司给予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元的行政处罚。